人民法院报评论员:助力政府信息公开之窗更加洁净敞亮
来源:网络 时间:2025-05-22

  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治国有常,利民为本。我们要始终坚持站稳人民立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回归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属于给付诉讼的本质,在原被告资格、简易程序适用、裁判方式明确★■-、法定条件下给付到位等方面统一裁判标准△=•,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履行义务,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

  政府信息公开是保障公众知情权、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5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解释》通过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审查标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审判工作,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助力政府信息公开之窗更加洁净敞亮,是时代的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期盼-…。人民法院要以此次发布的《解释》为契机◆◆▼,发挥行政审判在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等方面职能作用,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要严格依法裁判-,公正司法,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习指出-,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我们要严格遵照行政诉讼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法律赋予的权限范围内依法裁判、公正司法,始终坚持相关规定符合立法目的、原则和原意,促推行政机关树立正确的信息公开理念、依法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民众的法治意识和对政府工作的信任,营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法治环境。

  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要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兼顾依法保障知情权和维护信息安全-◆▼。国之大者,安全为要。国家安全是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础。在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若因举证▼◆、质证及裁判失当,有可能导致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被泄露,从而产生不良后果△●。为此,我们要严格依照《解释》中对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以及公开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的情形下被告的举证责任作出的特别规定,严格注意审判人员有无因审理工作需要获悉秘密信息的权限和必要,以及审理方式和证据规则是否能够满足保密的需要●◆▪,既保障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也要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在司法层面切实保障知情权与维护信息安全。

  习深刻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政府信息公开犹如一扇面向公众的窗子,连接着政府与人民。助力政府信息公开之窗更加洁净敞亮,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