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时间规定
来源:网络 时间:2025-05-22

  用人单位在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分娩日期在2025年5月1日及以后的参保女职工,太原市将生育津贴发放至个人。请各参保单位做好女职工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的衔接

  用人单位在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分娩日期在2025年5月1日及以后的参保女职工▪●▼,太原市将生育津贴发放至个人…。请各参保单位做好女职工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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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续足额缴费满9个月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用人单位未按时给新参或续保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从实际参保经办之月开始连续足额缴费满9个月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未连续足额缴费满9个月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太原市职工生育保险经办业务操作细则

  分娩日期在2025年5月1日及以后的参保女职工▪,太原市将生育津贴发放至个人。请各参保单位做好女职工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的衔接。

  是的★●。在本统筹区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连续足额缴费满9个月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用人单位未按时给新参或续保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从实际参保经办之月开始连续足额缴费满9个月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未连续足额缴费满9个月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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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应在职工分娩结束或妊娠终止之日起1年内为职工申报生育保险待遇。超过时限后按《关于对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报销若干问题的复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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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在本统筹区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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